王志成男,汉族.1923年11 月出生,山东牟平人,高小毕业, 1941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 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 徽省马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要业绩:1941年8月后,在 东海独立团,五旅十六团、华东革 命大学任班长、排长、学员。1950 年12月后,任安徽省和县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县委 副书记。1955年6月后,历任马鞍山市委组织部、民 政局、城建局、文化局、人事局、劳动局局长、书记。 1980年2月,任马鞍山市检察院检察长。1983年离 休。王志成同志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为了民族的 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为建立新中国,毅然投身于革 命。参加革命后,认真遵守各项纪律,一切听从领导 指挥,服从组织安排,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 士,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共和国立下了功劳。1943 年夏天,在五旅十六团攻打六格庄战斗中,与四个战 友(均是班长、部队的骨干)以农家的方桌和被等作 掩护攻打敌人的堡垒,身负重伤,左腿被子弹打中, 但仍然坚持战斗,一直到战斗结束后被转至野战医 院治疗,同年荣立二等功,现定为三等甲级伤残军 人。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和口碑1,至离休后,始 终能严格要求自己。不忘记自己是个老共产党员。 在社会上仍享有很高的威信,深受原各单位和社区 社会上的好评,并始终关心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