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臣男,汉族,1924年7 月出生,山东省蒙阴(新泰市)人, 1941年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加 人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水利水 电三局副局长、工会主席。 主要业绩:1941年在原籍加 入农会,1942年参加革命任青救 会长、抗联主任、区抗联委员。 1945年入党后,在蒙阴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被评为 先进工作者。抗日战争时期发动群众成立工农青妇 会组织,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展抗日活动,在实行减 租减息开展反奸除霸斗争中起到了模范骨干作用。 1946年在山东蒙阳汶南区公开党员身份,带领一个 连的进步青年加入第三野战军,被调教导队军事训 练。国民党进攻解放区时,被分配到蒙阴县坦阜区 任公安助理,带领武工队打游击。1947年在山东惠 民进行民兵集训工作中,积极动员组织青年参军,出 色完成了一个排的动参工作,受到第三野战军兼山 东军区批准荣立一等功的嘉奖。军长陈毅等首长亲 笔签名的嘉奖状。1948年初随军南下开辟新区,8 月到河南分配伊川县公安局;在彭婆区、酒后区、葛 寨区任公安员:白沙镇派出所所长、伊川县公安局政 保股股长,在新区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工作了六年,机 智勇敢与隐藏埋伏的敌特土匪英勇奋斗,破获了无 数各类的案件。1953年在渑池县任公安局局长。在 战争年代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 帜和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投身于革命工作, 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的命 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严要求 自己,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革命战士,成为光荣的 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 的独立做出了贡献。1954年抽调参加国家经济建 设。三十年间在三门峡、刘家峡、安康历经三个大型 水电站工程建设。先后任保卫科科长、组织部部长、 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部长;水电四局后勤部党委副 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水电三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工 会主席等职。1983年安康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因出 色完成抢险救灾任务,被水电总局批准荣立特等功 一次。在被党培养、并担任一定职务后,更是以身作 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劳朴实、廉洁奉公。对党、 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加强政治学习,积极 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多次 受到上级表扬和表彰奖励。工作四十多年始终保持 了劳动人民的本色及共产党员的光荣传统。一生在 毛泽东思想感召下,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 悟,无产阶级革命思想坚定;工作认真负责、不怕苦 不怕累:生活上不讲吃穿、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克己 奉公、不图名利;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勇于牺牲个人 的一切:大公无私、两袖清风。1985年离休后仍积极 参加各种活动,先后五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水电三 局离退休干部模范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