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立男,汉族,1923年8 月15日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 1940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 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 顾问委员会秘书长。 主要业绩:1940年1月参加 八路军先在一一五师新编三旅七 团,后整编到一二九师教导七旅 二十团。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在这个部队。曾于1942 年至1944年带二十团小部队到冀鲁豫边区南华县, 任务是在那里创造和总结。环境最恶劣时,部队化 整为零f即以班、排、连为单位)发动群众,武装群众, 坚持当地的对敌斗争的经验。后来形势好转,小部 队又回到二十团。抗日战争胜利,由于在南华带小 部队一段情况,县委向教导七旅领导要求,他被调到 南华大队(南华县是山东省荷泽和东明两县划的,建 国后撤销1。曾任连、营文书、连文化干事、排长、团政 治宣传组组长,连正副指导员、营、大队、团正副政治 委员。在部队期间,从参军、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 争负伤致残,于1952年随荣军总校整体转业到地 方,到地方工作期间,曾任河南省荣誉军人总校党委 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工作(校长是省民政厅厅长兼 任),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副厅长。文化大革命 期间,机构被撤销,曾任省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劳安优 组召集人,省计划委员会劳安优(即劳动、民政业务) 组长,省民劳局核心组成员、劳动局核心组成员。粉 碎“四人帮”后,于1978年任省劳动局局长、党组书 记,后任省劳动厅厅长,省劳动人事厅厅长。1987年 退居二线后任中共河南省顾问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顾委是在职二线)等职,于1994年1月离休。在战 争年代,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对敌斗争,当时的情况, 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斗争是残酷的,环境是恶劣 的,生活是艰苦的,他是经得起考验的,政治上是坚 定的,对敌斗争是比较勇敢的,工作也是比较积极负 责的,曾三次负伤、致成二等乙级残疾。曾三次立功, 南华大队因对敌斗争成绩显著,大队立集体功、他立 一等功,在全区通报表扬,并获对敌斗争模范的称 号,在冀鲁豫军区机关报《战友报》上刊登。转业到 地方工作,长期从事民政工作和劳动工作。这些工 作的特点都是做人的工作,政策性、群众性、业务性、 政治性都比较强,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 稳定和国防建设。所以,比较注意学习,认真贯彻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 致,注意调查研究,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团结同 志,共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主管工作的任职期 间,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错误,但总的来说,做得 是好的,是有成绩的。他还常常深入到一些乡(镇)和 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及部分县办五个小企业进行调 查。特别是劳动制度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和群众的 切身利益,牵扯面大、影响大、难度大。但他都是积 极稳妥地经过试点,逐步推开,取得较好成效。因此, 全国在河南召开用工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经验交流会,对河南省的劳动制度改革给予了充分 的肯定和大力支持。总之,建国后,为了保卫国家安 全和人民幸福,为了祖国的强盛和繁荣,他一如既往 地奉献了自己的光和热。李本立同志爱憎分明,廉 洁奉公,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在担任了领导职务以 后,更是以身作则,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始 终善于领会党的各项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多次受到上级的表 扬和奖励,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