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增男,汉族,1932年7 月出生,山东海阳人,初中毕业, 1947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曾任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要业绩:1947年入伍,历任 通讯员、警卫员、班长、工作员、助 理员、干事、副科长、科长、处长、 海军福建基地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等职。1982年转枣庄市检察院任副检察长。立三等 功2次。曾获取通令嘉奖及优秀学员称号。1992年 9月离休。参加过解放潍坊、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 江战役及上海战役等大小战役十余次。渡江战役期 间荣立三等功一次,并获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纪念 章一枚,1953年荣立三等功一次,1955年被授予解 放奖章一枚,1957年在海军东海舰队海校学习时, 被授予“优秀学员”称号并被通令嘉奖。转业到枣庄 市人民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后,该同志一直分管刑事 检察、监所检察、政工等工作。特别是1983年“严打” 期间,该同志认真执行党的刑事政策、坚持“两个基 本”客观指导,严格把关,不枉不纵,快捕快诉,在较 短时间内狠狠打击了各类犯罪团伙,坚决遏制了刑 事讼诉上升的现象。十多年来,该同志共负责审查 批捕起诉案件一万余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捕错诉案 件,为地方政治稳定,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很 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