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芬女,汉族,1929年4 月出生,山东招远市人,1947年1 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 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离休前任 青岛制伞厂厂长兼书记,离休后 任青岛警备区第三干休所家属委 员会主任。 主要业绩:入伍后,历任胶东 西海军分区卫生二所看护员,第二野战军第一后方 医院看护班长、护士、护士长。参加过解放山东莱阳、 招远、昌邑、潍坊等战役。山东解放后,随大部队南 下,参加了淮海战役、解放南京、进军上海、华中、南 昌、长沙、湘潭、广西、川贵边界剿匪。1951年7月从 川、贵边界北上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回国。 1956年响应国家号召转业到山东省青岛市辽宁路 街道办事处街道工作,白手起家创建了青岛市第一 家制伞厂,任青岛制伞厂厂长兼书记直至离休。战 争时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嘉奖数次。 1995年任干休所家委会主任期间被评为青岛市先 进家委会,并被在电视、报纸上做了广泛的宣传。 1998年被青岛市评为优秀母亲。业绩曾入编《青岛 日报》《青岛早报》、青岛电视合作过专访。在转业以 后的岁月里,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始终没有忘记自 己是一个老党员。到青岛后,主动到街道办事处找 工作做,在既没职务也没有编制的情况下,仍积极活 跃在街道上,她救济贫困居民,赡养无子女的孤寡老 人和因父母劳改而无人照顾的孩子。被居民亲切的 称为杨主任。在组建青岛制伞厂期间,丈夫调往西 藏,孩子没人照看,她毅然把三个孩子放在家中,到 天津、杭州参观取经前后达三个月之久,回青后组织 工人白手起家,终于把制伞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最后发展成中型企业。不仅解决了社会上闲散人员 的就业,而且还解决了一批劳改释放人员的工作,为 社会的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