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奇胜,(1921年11月~1995年3月),籍贯:山东泰安,1945年8月入伍,194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下前任山东泰西二区分委会民运委员,南下后任海宁长安区委书记。1945年8月至1948年9月,山东省泰安县夏张乡马家店村大西牛工作组组员,泰西县四区委组织干事、土改工作组组长、宣传委员;1948年9月至1955年9月,中共中央华东局党校学员,第三野战军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八大队第七中队队员,浙江省海宁县长安区委书记、区长,长安区中队指导员,县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安镇委书记、镇长兼青年团长安镇书记,县委城市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县委委员、县委工业部部长;1955年9月至1971年7月,海宁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委党组书记,县委书记处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兼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科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周镇乡党委书记、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政协海宁县委员会副主席,嘉兴地委政工组组员;1971年7月至1984年4月,桐乡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主任、党组书记。1987年5月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