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培一男,汉族,l927年8 月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人,1945年 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加入中 国共产党,曾任宁夏区纪委纪律检 查员。 主要业绩:1944年滨海中学 毕业。1945年任山东省日照县大 坡区教员、游击队员、巨峰区大坡 中心小学校长。参加了袭击日寇石咀据点等战斗。 1946年任山东滨海二团三营八连文书、侦察连、特 务连文化干事。参加了麦坡、殷庄、墩尚、徐塘、胡堰、 大岭南头等战斗。1948年任华东野战军六纵队十七 师五十团一营书记、团政统计干事、武工队政指、第 三野战军二十四军七一师二一二团炮连副政指,浙 江省委党校学员、土改工作队队员。参加了历时两 月多的淮海战役一、二、三阶段大决战,参加了渡江 战役中路大军主攻突击师,首批突破敌人江防、强攻 抢滩、登陆歼敌、冒雨长途追击和消灭南京逃敌的郎 (溪)、广(德)歼灭战;参加了鄂、豫、皖大别山区剿灭 土匪的战斗;参加了福建攻台战备筑路和剿匪等。 1950年任二十四军政治部见习组织干事,二一二团 军法干事。1954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二十四军七十 二师军法处一级助理员兼书记员。1955年任二十四 军七十二师军事法院审判员、师政治部保卫助理员 兼国庆十周年首都阅兵三方队保卫助理员。1960年 任石家庄高级步校学员、二十四军七十二师二一五 团保卫股股长。1964年任宁夏自治区干校保卫干 事,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劳动。1972年任长城机床铸 造厂三车间党支部书记。1978年借调宁夏党委组织 部审干,整党办公室工作和任联络副组长。1987年 任宁夏区纪委纪律检查员。1991年离休。1945年被 评为区模范教员。1950年大别山剿匪团批四等功。 1951年战备好,团批三等功。1956年工作成绩显著 团通令嘉奖。1957年军训北京军区授予“先进工作 者”。1958年国家授予革命战争有功人员“解放奖 章”一枚。1985年宁夏党委办公厅授予“先进工作 者”。1998年宁夏党委、政府授予荣誉证章。2005年 国家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一 枚。郑培一同志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 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投身革 命。该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 党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 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 名合格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 的独立做出了贡献。在被党培养、并担任了一定职 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 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该同志对党、对人民、对革 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加强政治学习,积极领会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多次受到上 级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