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寿同志是山东省蓬莱市人,1920年2月出生。1936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动组织烟台绣花、发网业千余名女工进行反压迫反剥削的罢工斗争。1939年8月在烟台参加抗日组织,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至1941年2月在胶东区党校学习,1941年2月至1941年8月在胶东区党委工作团任宣传干事,1941年9月至1942年2月在胶东区党委财政学校教务处工作,1942年3月至6月在胶东行署帮助工作,同年6月至1943年9月在省建国学校学习,1943年9月至1944年11月在省战工会调研室任调研员,1944年12月至1949年1月在鲁中区党委调研室任党校组织干事,1949年2月至1950年8月在华东军大直属院任营职政治指导员,1950年8月至1951年6月在省妇女干部学校任党总支书记、组织股长,1951年7月至1952年6月在山东省公安厅经营处任人事秘书,1952年6月至1955年3月在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科任科长,1955年3月至1960年9月在省劳改局政治部任副主任,1960年9月至1964年2月在省公安厅劳改学校任副校长,1964年3月至1969年8月在省政府交际处任政治处主任,1969年9月至1971年8月在济南南郊宾馆任革委会委员,1971年8月至1980年10月在济南南郊宾馆任副主任、副总经理,1980年10月至1982年12月任济南南郊宾馆顾问,1982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