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秋曾用名王西凤、王宝 太。男,汉族,1917年3月生,山 东栖霞人,中专毕业,1938年3 月参加革命.1939年3月加人中 国共产党,曾任鞍山市政府副市 长、党组副书记。 主要业绩:1935年组织成立 过栖霞县青年救国读书会。1937 年组织过抗日自卫团。抗日战争初期,参加革命后, 初任山东抗日救国军胶东联军一路指挥部秘书,继 任黄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不久,被调到国民 党反动派统治区秘密组织抗日武装。1938年10月, 率领游击武装袭击国民党反动武装,并担任牙东(栖 霞东部地区)人民反顽斗争东线总指挥。1940年6 月,任苏鲁边军政干部学校政治部主任。1941年后, 任东海工委和海陵县委宣传部部长兼青年部部长和 苏鲁边文艺协会副主任。1941年5月,协助东海工 委书记,秘密建立了中央通往华中局和新四军的交 通线。第一个秘密交通站,是铁秋在敌占游击区接 近敌人据点的鲁庄子,鲁庆善家中建立起来的。 1944年夏,被选为海陵县的县长。1945年“八一五” 日本投降后,兼任海陵县军事指挥部的总指挥,指挥 全县的各区中队和各村的民兵,拔除了全县敌、伪军 所设置的据点后,被调到东北地区工作。海陵县,是 抗日战争中我党在敌占游击区所建立的一个县,现 已撤销。抗日战争时期,他受到深刻的政治教育,其 中最深刻的是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密切联 系群众。1945年12月,任西安县委书记,后任西安 县中心县委书记。下属西安县(今东辽县)、西安市(今 辽源市)梨树县、西安炭矿,是时兼任西安独立团政 委、西安市城防司令部政委。据东辽县委所编写的 史志记载:铁秋同志到西安县后,组织了县委。带领 县委、领导县政府、县独立团和全县人民开展了“支 持前线”、“同苏军谈判,索要西安炭矿”、“筹备铁路 对军事运输的用煤”、“市内的反奸清算”、“破获重大 特务案件”、“开办青训班”、“开展统战工作”、“临时 参议会的成立”、“西安独立团的成立”、“西安城防司 令部的成立”、“农村的减租减息斗争”、“组织战略转 移和开展游击战争”等重大工作。1946年7月任柳 河县委书记。1948年8月任辽宁省高等法院副院 长。1949年4月任辽东省法院院长。1949年秋,任 东北大行政区司法部司法行政处长兼任东北日报法 律顾问,并在东北行政干部学院兼教法律课。出席 了全国第一届、第二届司法会议,受到毛泽东、刘少 奇、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且被 吸收为全国政法学会的会员。这一时期,是铁秋探 索法治建设最努力的时期。中央司法部魏文伯部长 与铁秋谈话,要他率工作组到鞍钢进行保护经济建 设的专门法庭建设。这个期间,鞍山市直属于中央 领导。苏联专家正在帮助鞍钢进行工程建设。二届 司法会后,铁秋即率工作组到鞍山。不久,即成立起 保护鞍钢的专门法庭。由齐士铭任庭长、张晨声任 副庭长,又不久,铁秋任鞍山市法院院长。1956年9 月,中央提出“继续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鞍山市委 对市委肃反五人小组进行了调整,决定由铁秋任市 委专职肃反五人小组副组长兼定案组长。后期,兼 任五人小组办公室主任。1958年任鞍山市委政法部 副部长,但仍未完全离开肃反工作。这个期间,东北 局和东北人民政府已撤销,鞍山市划归辽宁省领导。 “文革”中及其前后的时期,1958年秋,市委决定将 铁秋从五人小组调出,任市委交通领导小组副组长 兼市委基建交通部部长。1964年秋,任市委工业领 导小组副组长兼市委工交政治部主任。“文革”发生 后,被诬为鞍山市工交系统头号死不悔改的走资派。 六年未准工作,其中三年不准回家,在“牛棚”中被看 管。“文革”末期,始被任为鞍山市城建局党委副书 记、革委会副主任。粉碎“四人帮”后,任鞍山市建委 副主任、鞍山市革委会副主任、鞍山市副市长并担任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 干部离休制度的决定》后,铁秋即向省委提出离休的 请求。省委于1983年批准离休。当时,未正式宣布, 但铁秋即离开了原来所主持的工作,协助教育部门 成立了鞍山大学,并担任鞍山大学的名誉校长。 1984年,鞍山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时,组织上正式 宣布铁秋离休。1985年,鞍山市委决定:在担任过 局、处长以上的离休干部中,组织一部分人成立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团,并由铁秋担任团长。二 十多年来铁秋及其“指导团”的成员,不取报酬,甘作 奉献。“指导团”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优秀)单位, 铁秋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优秀)工作者。1991年, 铁秋出席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并受到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指 导团”成立二十年纪念大会时,中共鞍山市委、鞍山 市人民政府,对铁秋授予“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特殊 贡献奖”的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