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祥才男,汉族,1919年9 月出生,山东省泗水县人,1938年 3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6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济南军区 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要业绩: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3月参加“八路军山东人 民抗日游击队四支队”,同年6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五中队战士、四支队三团 三连副指导员、四支队二营八连司务长、四支队警卫 三团警卫连副指导员。1939年3月至1941年5月, 先后任山东纵队一旅三团特务连副指导员、山东纵 队一旅三团政治处统计干事。1941年5月任山东纵 队四旅十团团直政治指导员。1941年至1942年,先 后任泰(安)新(泰)泗(水)独立营指导员、副教导员。 1942年底至1945年9月,先后任鲁中军区第一军 分区政治部直属指导员、卫生处一所指导员、卫生处 一所协理员。抗日战争期间,曾先后参加了莱芜寨 里战斗、苗山战斗、杨家横战斗、高庄战斗及新泰孙 村等战斗。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至1946年 9月任鲁中军区第一军分区历城独立营党总支书 记。1946年10月至1947年8月任华东野战军第八 纵队第七十八师二三四团一营副教导员。1947年8 月至1949年5月任华东野战军第二十六军二三四 团保卫股股长。1949年6月任二十六军保卫部三科 科长。解放战争期间,曾先后参加了莱芜、孟良崮、 沙土集、洛阳、开封、睢杞、济南战役及淮海、渡江、上 海等战役,上海战役立三等功。新中国成立后:1950 年10月至1952年任志愿军二十六军七十八师保卫 科科长。在朝鲜战场上,参加了二次战役、长津湖战 斗、三八线阻击战等,荣立三等功。1952年11月至 1954年4月任二十六军七十八师军法处副处长。 1954年5月至1957年10月任二十六军军事法院 院长。1957年10月至1958年8月在北京中央政法 干校学习。1958年8月至1964年10月任济南军区 六十八军保卫处处长。1964年11月任济南军区军 事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师级),1976年离休。业绩曾入 编《泗水党史人物》地方性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