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崇珩男,汉族,1918年出 生,江苏省沭阳县人,1940年1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参加中 国共产党,曾任沐阳县政协党组 副书记。 主要业绩:1940年1月经地 下党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八路军南进支队教导队,在徐州 铁佛寺训练后到三支队随营学校学习后,分在随校 副官处工作.1941年调潼宿海办事处工作,任办事 处总务股副股长、股长。1941年参加中国共产党。 1943年调沙河区任区农会委员、乡农会长、乡长、乡 指导员(乡党支部书记),1945年12月调任麦坡乡山 区指导员、房山乡指导员,1947年任房山区委民运 委员、区委副书记,1949年调沐阳县桑西区任区委 副书记。1950年任沭阳县委农委副农会长。1951年 调湖东区任区委书记,1952年2月到苏北区党委党 校学习,在苏北行署水利处搞“三反”,后分配在苏北 行署财政处监察室任一级科员,苏南北合并后调到 扬州市任市交通部主任、市建设银行行长,1959年 调扬州专区任专区财政局副局长,1962年调专区建 设银行任副行长(主持工作1,1969年底下放沭阳农 村劳动,1973年调沐阳县人民银行任行长.1981年 调沭阳县政协任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82 年底离休,行政14级,享受地市级待遇。该同志在 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 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投身革命。该同志参加革 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 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各 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 士,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做出了贡 献。在被党培养、并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 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 清风。该同志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 始终加强政治学习,积极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