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罗又名芮长松。男,汉 族,1923年7月生,江苏涟水县 人,1939年夏参加革命工作,1940 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 海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市绿化 办公室主任。 主要业绩:1939年夏参加革 命工作,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为正式党员,曾任上海市杨浦公安分局局长,杨 浦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上海市园林管理局 副局长、市绿化办公室主任。蒲罗同志在国家民族 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 的感召下,毅然投身革命。1938年参加并组织读书 研究会,1939年夏参加党领导的抗日民救会,从事 抗日活动。幼时家贫,得邻人相助而入学读书,时值 抗日战争爆发,日寇占领了家乡而被迫失学。那时, 年仅17岁,先是参加了抗日民救会,继而入党到党 领导的抗日游击武装淮河大队随营干校学习。在白 色恐怖下顺利地完成了党的任务,负责印刷传送县 委的秘密文件等。1940年秋,主力部队东进建立了 淮海地区抗日民主政权。任乡农会会长(党支部书 记),领导农民向地主开展减租减息斗争。1941年因 政权初建而未巩固,又处境于接近敌区,反动势力勾 结敌伪人员进行武装复辟,妄图颠覆抗日民主政权。 领导群众开展武装斗争,曾不止一次地遭受暗算,敌 人悬赏500块光洋捉拿他。在敌我力量悬殊太大的 情况下,组织上决定要他撤离本乡。此后,长期从事 人民公安保卫工作。妥善地办理了数以干计的案件。 1941年在区党委社会部训练班结束,留淮海区保安 处任教育科科员,1942年回涟水县保安科任警卫连 指导员、审讯股股长、侦查股股长,1944年任代行涟 水县公安局局长职务,1945年任涟水县公安局副局 长,1948年任宿迁县公安局局长,1949年任睢宁县 公安局局长.1950年任扬州市公安局局长,扬州警 备副司令、市政府委员.1953年任上海市杨浦公安 分局局长,1954年任杨浦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 主席.1979年任上海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市绿化 办公室主任。1983年离休。由兼职律师转为特邀律 师,又干了十几年,办了一些实事。1949年任睢宁县 公安局局长任内,因连续侦破几起案件而受到了华 东公安部通报表扬和淮海区专员公署通令表扬。解 放战争初期敌人十三路大军压境北进,他和县委副 书记带领武工队在敌人的夹缝中跳动,有效地打击 了敌人,并亲自动手剪截敌人的通话电线,造成通讯 中断,致使敌人鬼哭狼嚎。“文革”开始到拨乱反正期 间,以马列主义的浩然正气同造反派进行了激烈的 口头及书面文字辩论,为党的拨乱反正做出应有贡 献。业绩曾入编《杨浦区志》《复旦(56届)同学录》等 地方性书籍,《上海园林志》等国家性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