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飞同志简介:

魏飞男,汉族,1917年出 生,江苏徐州入,1940年参加新四 军,同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 任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党委书 记。 主要业绩:1939年3月在河 南潢川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 队。1940年1月在安徽寿县加人 中国共产党。1940年2月从寿县撤退至皖东江北游 击纵队,学习一个月后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定远县 境内),分配到地方工作。同年七月调定远四区。 1941年冬组建定(远)风(阳)嘉(山)县政府,任秘 书,1942年调路西行政办事处任秘书,民司科副科 长。后调定合县政府。日本投降后,东北需要大批干 部,中央从各解放区调一些干事去东北工作,魏飞也 被调去东北。后因国民党军队海上封锁,从烟台过 海去大连已不可能,他们一行数人,到淮阴市即留在 华中分局,1945年11月分局搬至淮安,他们随到淮 安,分局民运部组织城市工作组,他是工作组成员之 一。即在淮城做群众工作,为了工作方便,被任命为 城区工委副书记,1946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苏中 地区,战事越来越紧张,华中分局撤走,成立华中工 委。工作组的成员,有的撤走,有的留市工作。魏飞 同志留市任秘书,之后抓后勤司令部的工作(支援战 争的工作)。两淮失守后,留在淮安县政府任秘书。 1947年11月调华中工委党校工作仍任秘书。1949 年4月渡江后,党校学员均已分配。后成立苏南干 校,任校委、秘书、学习队支书,后改为苏南党校。于 1951年调任苏南人民检察署办公室主任(检察长由 苏南公安局长兼,没有副检察长。)主持日常工作, 1953年苏南、苏北、南京市合并成立江苏省,在江苏 省人民检察署任办公室主任。第一国民经济计划开 始,中央决定由华东局调一批地专级干部去东北,他 们于5月初到沈阳,由东北局接收并组织学习,同年 6月学习结束,分配工作,被分配到北满钢厂(在齐 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任秘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55年1月基建与生产分开,成立北满建设公司, 任办公室主任,同年冬代任副经理。同年11月重工 业部(后改冶金工业部)因北钢基本建成,决定第四 治建公司(北建改名),迁到太原同第七冶金建设公 司合并。1957年春,建设公司机关先去太原,北钢组 织留守处,由他负责留守处的工作。直到同年7月 国家确定太钢扩建上马,立即做各项准备工作,这时 组织职工和家属去太原,到太原时已是8月份了,仍 代理七冶副经理。不久部决定七冶同太钢合并. 1958年1月1日撤销第七冶金建设公司,到太钢 时,曾任办公室主任,不久即代副厂长,(太钢当时叫 太原钢铁厂)以后任副经理,1960年任副书记。攀枝 花工业区,中央决定由冶金工业部牵头,组建攀枝花 特区党委、攀枝花建设指挥部,因保密关系,对外叫 渡口市,到攀枝花任特区党委秘书长(党委委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靠边。两年后,1969年 到正在建设的一个电厂任党的核心组长(后改党 委)、厂革委主任。1973年调回市,当时有消息,军代 表可能撤走,省委同志让他以秘书长名义工作,但省 不任命。1974年军代表撤走,重组市委、市革委。他 被任命为市委常委、市革委副主任,直到1981年调 离。1981年任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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