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科 (1933.03~2000.09) 邹平县魏桥镇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49年7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邹平县任小学教师、教导主任、校长, 好生区公所扫盲校长兼文 教助理, 县教育扫盲办公室副主任。1961年1月调高青县,先后任花沟公社副主任、 樊林公社、耿家公社书记,1963年8月任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65年2月任青 城区委副书记。 1965年8月任桓台县邢家公社四清工作队分队长、公社书记。1972年 12月先后任县公安局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975年5月历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宣传部长。 1979年10月任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5月任县委常委、县政 府副县长。1984年1月任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92年10月任调研员(正县级), 1993年12月离休。 王维科参加工作44年,勤勤恳恳,勇于探索,为桓台县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法制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958? 1965年,连续八年担任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通讯员。1982年任县志编纂委员 会主任,1984年改任县志编纂委员会顾问。1985年任首届中华体育总会桓台分会副会 长。 1985年8月任首届县书画协会主席。他热心文史工作,重视并致力于对桓台文史 资料的“抢救”和整理工作。1984年11月主持编纂有《桓台文史资料》第二辑。同年 与省、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联合编辑了《苗氏民族资本的兴起》。1985年被淄博市 政府授予知识分子荣誉证书, 1988年3月被淄博市政协授予文史专辑“编辑奖”。至 1993年,先后主持编纂有《桓台工商经济》专辑、《桓台名胜古迹》、《桓台历史名 人》和《桓台诗词选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