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杰男,汉族,1931年1月出生,高小文化,湖南 省宁乡县檀树湾乡山塘村人。1949年1月入伍,1949 年10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原任烟威警备区司令部处 长。行政16级,正团职。 入伍后,历任担架员、战士、班长、文书、军械上士、 书记、副连长、参谋、股长、科长、副处长、处长等职。曾 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获胜利功勋荣誉章1枚。 1983年6月离休。 1949年1月后,谢杰在华东野战军第8纵队23师 67团1营2连任担架员时,淮海战役已基本结束。部队经过政治、军事整训后 向南开进,准备渡江。他年纪小,又没有经过长途行军、作战、负重的锻炼,但 决心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为穷人报仇。20多天里先后3次发高烧,脚托 血泡,有时1天2餐不进食,不仅坚持每天100多里路的行军,而且抢着去给 伤员送水、抬担架,不叫别人替换。强渡长江时,在敌炮火猛烈射击和压制下, 他冲上去抢着替船工摇船(他人伍前当童工时摇过船,有一定的驾船基础和水 性),因而使得船只速度加快,一气冲到渡江船只前列,抢先登陆。渡江后在追 歼敌人时,白天行军作战,晚上打扫战场,从不叫苦。经上级党委批准荣立二 等功,同年10月光荣加人中国共产党。 1950年12月,谢杰在77师229团一营部任军械上士时,在朝鲜大安三同 战斗中因伤回国到黑龙江省安达县医院二分院休养,出院时,由于少数伤病员 对战争产生后怕,对再回前线犹豫不决。当时,谢杰是医院指定的休养排长, 在这关键时刻,他认真积极做思想工作,要求大家树立正确的“抗美援朝、保家 卫国”思想,带头报名率领全排痊愈的伤、病员重返前线。经总院党委批准,评 为“遵纪模范”,回部队后根据他的表现给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