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孔文男,汉族,1926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11村人。1949年2月入伍, 1950年4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原任空军工程兵第4总 队后勤部政治委员,行政16级,正团职待遇。 入伍后,历任战士、班长、文化干事、政治指导员、 政治委员等职。曾荣立三等功3次,获胜利功勋荣誉 章1枚。1982年3月离休 1949年4月,于孔文任陆军153团特务连电话员 时,随军渡江追敌,直追至福建省建瓯县与敌交火,枪炮声中1辆满载敌军的 卡车企图夺路逃窜,于孔文同排长齐喊“放下武器、缴枪不杀”,就冲了过去,敌 人闻声丧胆,交枪投降。当即,他俩就押着司机,开车进城,上交连部。因此, 荣立三等功。1949年8月,于孔文担任电话班班长,他带领全班12名战士,从江西出 发,随部队行军3000里,转战大西南。人湘后,上级下令追歼沙平之敌。当时 正值阴雨连绵季节,路滑难行,许多战士患上疟疾。于孔文一边鼓励战友,一 边帮助照顾有病的战友。虽长途跋涉,但他们班无~人掉队,被直属队评为模 范班,于孔文再立三等功。 1950年10月,我军开始对大西南的国民党残余势力进行清剿。为发动群 众,摸清土匪情况,于孑L文被分配到当地居民家中实行“三同”。当时这个地区 视盐如金,老乡们吃饭只用筷子沾点咸味下饭。于孔文时刻牢记三大纪律八 项注意的宗旨,积极帮助老乡生产,吃饭时不沾老乡一点盐,时间一长就头晕 目眩,群众深受感动,开始信任解放军,主动提供线索和带路到山洞抓土匪,解 救出许多被土匪抓去的老乡,于孔文被都匀县政府批准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