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德舂男,汉族,1926年3月出生,高小文化,山 东省牟平区观水镇辽上村人。1945年8月参政,1947 年2月入伍,194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山东 省五莲县人民武装部副政治委员。行政15级,正团职 待遇。 入伍后,历任文书、文化干事、民运干事、副政治指 导员、科长、副政治委员等职。曾荣立三等功4次,获 独立功勋荣誉章l枚。1971年7月因病离职于牟平武 装部休养,1982年8月离休,1987年7月人住牟平军休 所。 1947年9月,东海军分区独立3团奉命由威海一夜急行军,天明时到达牟 平城南王常疃村。时任政治处民运干事的姜德春正欲休息,突接参谋长命令, 立即返回文登,去东海分区司令部领回100副担架,准备参加战斗。姜德春带 上民运股小高,一路小跑,于当日傍晚,到达东海军分区民运科,办好交接手 续,领了100副担架和500名民工,又是一夜急行军。翌日晨,当他们抵达离 王常疃村2里多路的顾家疃时,听到前面有零星的枪声,正犹疑间,1老者告 诉姜德春,王常疃村已被国民党军队占领,村里村外都是兵,八路军已经转移。 姜德春急令担架队排尾变排头,沿着山脚原路撤回,2夜1天行程300里。关 键时刻,姜德春当机立断,保护了一个完整的担架队,团党委给他记三等功1 次。 1947年12月,姜德春奉命去1营3连和连队一起参加威海槐云山战斗。 4个多小时的战斗,姜德春冒着敌火,从前沿阵地到进攻出发地,连续背回了5 名重伤员,战后荣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