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昌男,汉族,1931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山 东省牟平区养马岛镇林家庄村人。1948年8月入伍, 194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炮兵12师24团l 营副政治教导员,行政18级,副团职待遇。 入伍后,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政治指 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等职。曾荣立三等功2次,获胜利 功勋荣誉章1枚。1970年4月因病离职于牟平武装部 休养,1982年8月离休,1987年7月人住牟平军休所。 1950年9月,在野炮业务训练中,他刻苦钻研,扎 实训练,从不懂到懂到熟练,完成了从步兵到炮兵的转变,全班及个人考核均 为优秀,荣立三等功1次。 1952年年底,林治昌参加了全军的扫盲运动。从小学到初中,历时2年。 每天学文化2小时。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又因为驻在农村,没有电灯,也少有 油灯,他便带领班里的战士,到山里拣来松脂棒,插在墙缝里点火照明,用以复 习功课。一个晚上,鼻孔周围便呛满了黑灰,大家相互戏称之为“黑人牙膏”。 没有纸,他们便托亲求友,找来折叠印刷的古书,拆掉装订线,把书页翻过来写 字。解决了纸张困难的问题。 结业考试,林治昌班总平均90分,本人5门课程总平均96分。为此,部 队党委给他记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