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瑗男,汉族,1928年1月出生,高小文化,山 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后高格庄村人。1945年2月入 伍,1946年1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原任空军航空兵第 43师副参谋长,行政14级,副师职待遇。 入伍后,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飞行员、中队长、 副大队长、大队长、副参谋长等职。曾荣立三等功4 次,获独立功勋荣誉奖章1枚。1982年8月离休,1986 年11月分散安置,人住栖霞城驻地。 1948年6月,陈佩瑗在北海独立1团1营1连任 战士,在福山县转山战斗后,收拾战场,转送伤病员,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 1949年8月,上海解放后,陈佩瑗随部队进驻南京市,负责保护刚刚解放 的南京市里的设施和人民群众。此时,陈佩瑗任班长,他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很好地保护了古城南京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荣立三等功1次、四等功 1次。 1950年4月,因耐心教育战士,以身作则,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 1953年4月在锦州三航飞行学习中,飞行时,飞机发动机出现故障,他大 胆冷静地予以排除,保证了飞机安全着陆。荣立三等功。 1957年1月,因空中射击成绩好,被授予二级特等射击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