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芬男,汉族,1925年2月出生,高小文化,山 东省即墨市南纤乡李周村人。1948年12月入伍,1948 年1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原任山东省长岛县武警大 队北长山边防派出所所长,行政19级,副营职待遇。 入伍后,历任战士、侦察员、副政治指导员、派出所 所长等职。曾荣立三等功4次。获胜利功勋荣誉章1 枚。1984年9月离休,1986年9月人住长岛县军休所。 李志芬入伍前就是村民兵连连长,共产党员。 1949年4月,在即墨岭山上下瞳战斗中,他担任轻机枪 手。由指导员带领他们排执行狙击任务。他们同主力部队一起,把敌人打得 抱头鼠窜。这时,敌人的增援部队向他们排扑来,战斗持续了3天3夜,连队 伤亡了三分之一,而他们排始终坚守在主阵地。李志芬高喊着:“人在阵地在, 坚持到增援部队到达。”在这次战斗中,他们的轻机枪喷吐着火舌,打退敌人多 次进攻,整个连队缴获卡宾枪90多支,电台4部。战后,他荣立三等功1次。 1949年2月,为摸清盘踞在崂山四拾山南村国民党的兵力,营长亲自带领 他们连队,冒着大雨,在漆黑的夜里,沿着庄稼地摸进了四拾山南村。经过一 夜的侦察,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为消灭国民党残余部队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他被荣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