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苍山县兰陵镇人。1919年11月出生在手工业者家庭。1938年2月参加革命。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起,历任临郯青救团兰陵一七五团股长,八路军南进支队三大队指导员,一一五师教导五旅十四团、十五团指导员、副教导员、特派员。1943年3月后历任兰陵县大队副政委,县委委员,1945年鲁南三、五地委专署公安局社会部副部长兼局长,专署公安局长,1947年峄县县委副书记,县大队长。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峄县县委书记。台儿庄地委农委书记,地委委员。全国解放后历任徐州市检察长、工业部长、市委副书记,江苏省化肥厂党委书记,徐州市委副书记。1961年5月在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徐州市长,补选为江苏省第二届人大代表。1963年11月在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再次当选徐州市长。后兼任社教分团团长。文革期间下放劳动,1973年重新工作后,任泰州市委常委,市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10月至1977年5月任泰州革委会主任。后任杨州市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地委常委,杨州市委顾问。1983年12月离休,享受正厅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