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丰(1929.7—2009.8),山东沂南县人。1946年8月参加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文化。1946年8月至1947年3月任沂东县苏村区通信班通信员;1947年3月至1948年8月任沂东县苏村区武工队队员;1948年8月至1949年1月在沂东县二专署公安局干训班学习;1949年1月至1949年5月任新泰县公安局侦察干事;1949年5月至1950年6月任青龙区公安员;1950年6月至1955年1月历任新泰县公安局政治协理员、秘书股股长、副局长;1955年1月至1956年3月在武汉中央公安学院学习;1956年3月至1957年9月任新泰县公安局局长;1957年9月至1960年5月任新泰县委政法部副部长兼公安局局长、县委常委;1960年5月至1962年10月任新泰县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兼汶南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1962年10月至1964年10月任汶南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委员;1964年10月至1965年4月历任泰安县祝阳公社、海阳县大辛家公社社教工作组组长;1965年4月至1967年1月任汶南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委员;1967年1月至1970年1月“文革”期间被夺权“靠边站”;1970年1月至1971年3月任汶南公社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1年3月至1978年5月任汶南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委员;1978年5月至1979年1月任新泰县农办主任、县委常委;1979年1月至1980年12月任新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1980年12月至1984年2月任新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主持政府工作);1984年2月1990年3月任新泰市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0年10月离休。2009年8月病逝。1 929年7月2日出生,苏村镇张家庄子村人。 1 943年秋参加儿童团。1 944年8月参加民兵。1 94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2月任苏村区通信班通信员。1 948年8月调二专署公安局学习,同年12月到新秦县公安局侦察股任侦察员,1 950年12月任秘书股股长;1 953年12月- 1955年1月任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