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村建又名段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曾任东阿县铜城工作组组长,党支部书记。1947年南下,后调北京,任丰台区人民法院长。80年代离休。段玉( 1924-2007),原名段德珍,曾名 段村建,齐河县洼北段庄人,中共党员。1939年 6月初,刚满15周岁便经马石青(原名马庆汝, 今潘店镇马庄人,解放后在长清县工作)介绍加 入中国共产党,并负责长清县十区四乡(今潘店 镇之李官屯、雾头、潘庄一带)的党员发展工作, 9月任段庄、郑刘庄党支部书记,10月任十区抗 日动员委员会儿童救国团团长、三乡儿童团团 长。1940年3月,参加中共河西工委教育团(视 察团),到各区视察工作,整理支部,参与及领导 了借粮斗争与显示人民抗日力量、坚定人民抗日 信心的“五一”暴动,6月起历任十区潘北分区 委组织委员,十区三、四届乡党代表,河西工委 组织部干事,潘南分区委组织委员。1941年下半 年起,任四区区委书记兼区队指导员,他及时总 结小部队活动发动群众的经验,撰写成文,登载 在1943年的《泰西日报》上。1944年10月,调泰 西地委学习,未结束分配到东阿县铜城,1945年 1月起,任东阿县四区区委组织委员、区队指导 员、抗联主任、区委副书记、县委委员、区委书记。 1947年7月调冀鲁豫行署八分区丰丘县任县委 宣传部长兼区委书记,1948年7月到华北党校学 习,12月后任北京市公安局郊四分局一科科长, 1949年5月任丰台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局长,中 共丰台区委常委,1957年任丰台区人民法院院 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恢复工作后任南苑 镇党委书记、区革命委员会公交组组长,1974年 2月任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84年7 月当选北京市丰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副主任,1985年12月离休,2007年病逝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