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前义(1920—1990),蓬莱县枣林店村人。1938年5月参加蓬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部队"三军二路",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蓬莱县特务队指导员、蓬东北行署特派员、北海行政专员公署公安局三股副股长、蓬莱县公安局局长、蓬莱县政府副县长等职,为保卫中共蓬莱县委、蓬莱县政府机关,为蓬莱县人民政权建设和发展土地改革运动做出卓越贡献。1948年参加中原支队南下豫西,担任临汝县县委书记。1949年南下湖南省新宁县担任县委书记,后任武冈县县委书记、中共邵阳地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第二书记和专员、湖南省轻工业厅副厅长、湖南省交通厅厅长、中共零陵地委副书记和专员、湖南省农机局副局长、中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副院长等职。1978年8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