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耀光(1921-1947),原名于家礼,蓬莱县(今蓬莱市)淳于乡人。曾读5年小学,15岁时因生活所迫,去大连鞋铺学徒,目睹沦陷后的东北人民,在日本铁蹄下当亡国奴的悲惨生活,决心要为改变黑暗世界而斗争,更名为"耀光",翌年返回家乡。1939年7月,于耀光投身革命队伍,在蓬莱行署机关工作。1939年7月参加蓬莱行署机关工作。193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3月,任中共黄县县委社教部一科科长,1942年5月,任黄县公安局副局长。1943年7月,任招远县公安局局长。1945年9月,任黄县公安局长、县委委员。1947年4月,任黄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1947年9月,国民党顽八军进犯黄县。他带领公安局和政卫队的50多名武装人员于9月30日进驻诸由区后柞杨村,准备开展敌后武装斗争。同日,国民党顽八军四十二旅一个营及便衣队突然窜入该村。他和警卫人员为保护文件被敌人包围,在突围时身中数弹英勇牺牲。1948年2月1日,北海专员公署决定将诸由区改名为“耀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