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可臣同志简介:

男,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大后村人,‌1922年出生,现居住安徽省巢湖市和县。‌1944年在山东省日照县参军,编入山东独‌立团(保护县政府),1945年8月编入新组‌建的山东军区警备第十旅第十九团,后改‌编为滨海军区第一军分区独立团,1946年‌7月随所在分区划归胶东军区建制,改称胶‌东军区滨北军分区独立团,1947年2月编‌入新组建的胶东军区第六师第十七团,4月‌改称胶东军区第五师十四团,1947年8月下旬编入新组建的华东野战‌军第十三纵队三十七师第一一○团,1949年2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二团。‌1944年入伍后,当年攻打日本鬼子凤凰山炮楼,同年攻打在烟墩岭‌上的日本鬼子。‌1945年至1947年解放战争时期,随部队调到山东胶南一带活动,‌从高密参加了薛家岛、泊里战役,大古河战役后攻打莱阳、掖县、平度、‌沙河、济南、兖州。以后部队过铁路冲过封锁线到胶东,和其他两个团合‌并组建成了一个师,战役从莱阳打到掖县,在大汶口打了一场阻击战。‌十三纵队打平度、沙河、潍坊直到攻打济南,此时任连副指导员。‌1948年冬参加淮海战役,攻克曹八集,参加大宋庄战役,并会同兄‌弟部队围歼黄百韬兵团。随后,与江淮军区部队协同作战,解放灵璧。‌1949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编制及部队番号的‌‌‌‌‌命令,华东野战军第十三纵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一军,隶属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4月到5月参加渡江战役,7月进军福建,先后参加‌福州战役和漳厦金战役。1950年5月,主攻东山岛,越海作战,在第三‌十二军第九十四师的配合下解放东山岛。在战争年代荣立三等功两次,抗美授朝期间,国家倡导有钱捐钱、‌无钱捐物,将三等残疾证捐献给国家。1950年任九十一师二七二团协‌理员。1955年转业到安徽省北湖农场四大队(管劳动改造),任教导员。‌1957年到省干校速成小学学习。1958年调入马鞍山钢铁公司,后带队‌开采和县白云矿区,任矿长、党委书记,1959年停止开采,未回马鞍山。‌1960年任和县人民医院院长、书记。1962年任和县酒广厂长、书记。‌1971年任百货公司经理。1981年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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