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日照市人,1925年2月1日出生,1947年12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12月至1947年5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7年8月至1949年7月,任日照县山区的新财政助理、区文书。1949年7月至1985年4月,历任温岭县粮库主任、县工商科科长、公安局劳改队队长、县委党校股长、人民法院审判长、市财税局股长等职。1985年4月离休,享受副科级待遇。 安茂炼,男,汉族,1925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山东省日照市两城镇安三村人。194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7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85年4月在温岭县财税局离休,享受副科级待遇。 1945年,安茂炼在山东藏马县泊儿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7年1月至4月在鲁南战役中负伤住院。1947年5月至6月在山东日照县河山区区委帮助工作。1947年7月至1948年1月在山东日照长河区公所任财助。1948年2月至3月在河山区中队任文书。1948年4月至9月在河山区安村乡水产合作社任副经理。1948年10月至1949年2月在日照县河山区公所任贷款员、区文书。1949年2月随解放军南下至浙江省温岭县在工作队工作。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在城关粮库任主任。1950年6月至1951年10月在温岭县工商科任科员。1951年11月至1952年11月在温岭县公安局劳改队、地区干校、温岭县委工作队分别任队长、管理员。1952年12月至1953年4月在温岭县委干校任行政股股长。1953年4月至1954年5月在温岭县人民法院任审判员。1954年5月至1962年9月在县委党校任股长。1962年8月至1985年4月在温岭县财税局任农财股殷长。 离休后,安茂炼发挥余热,任财税局关心下一代协会秘书长,并于1999年被评为温岭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