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日照市人,1923年出生,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在刘家寨村读小学,1934年至1945年在家务农,1945年至1946年任村治安委员、村团副、民兵队长。1946年8月任奎山区两河乡组织委员。1947年2月任奎山区两河乡支部书记,1947年9月支前,任担架队营教导员。1948年淮海战役结束随军南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支前司令部工作。1949年上海解放后,在南京学习。1949年10月参加西南服务团,12月被分配在重庆市14区接管区政府工作,负责民政工作。1950年任区农会副主任、组织部长。1952年任沙坪区政府建设科副科长(副团级)。1953年至1958年,在重庆市地方国营乐器厂任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党委书记(正团级)。1958年至1959年,在重庆市炼油厂任党委第一书记。1959年至1962年,任市中区南纪门公社党委书记。1962年至1965年,任石板坡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1965年至1978年,任解放碑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1978年因病挂职休养(挂七星岗街道办事处)。1983年离休,享受副厅级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