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二村(原日照县岚山二村)人,1921年出生。1929年入学,年少家贫,五年后辍学,参加壮丁训练,并从事捕鱼劳动。1940年加入本村的抗日自卫队。1942年9月,受党组织所派到日照县委政治处工作,1943年,被派往日照县巨峰区各救会工作。1943年11月,在滨海地委盐场任股长、生产股长。1947年2月,任滨海地委商店外支付经理。1948年随华东野战军南下,经渤海华东建设大学培训,由无埭转到庆云,最后到达河南,先后在南阳贸易商店、南阳管理局、南阳市税务局工作,并先后担任商店副经理、管理局工商科科长、县税务局副局长。1951年至1957年,在中南税校参加业余班学习,学习期间先后担任南阳专区税务局税政科科长、唐河县税务局局长、南阳专署税务局副局长、南阳专署税务局局长。1956年7月至1958年7月在南阳地委财贸部任副部长。1958年7月至1960年7月在南阳专署财委和财政局,分别担任财委副主任、财政局局长。1960年7月调往河南省直部门工作,并先后担任省委财贸部政策检查处副处长、财委粮食处副处长。1961年5月,在省委财贸部群众工作处任副处长。“文革”期间,一直在财贸部负责开展业务工作。1971年2月,调任省安装公司副书记。1974年12月,在省银行学校任总支书记。1981年3月,任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担任此职直到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