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捷东 (1911.3~2001.11.17)男,济南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原名邓兰松,山东省掖县(今莱州市)人。193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掖县水音乡青救会主任、四区社会干事、组织干事,村党支部书记、乡党总支委员,中共掖县县委组织干事、巡视团团长、县委社会部科长,县公安局人事股长、代局长,中共西由镇委副书记、特派员,西海专署公安局干部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胶东行署公安局掖县沙河镇情报站站长,胶东行署公安局侦察科副科长、科长。建国后,历任山东省公安干部学校教务科长,济南市公安局侦保处处长。1954年12月起历任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1958年2月后历任济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党组书记;1961年10月任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工作部副部长。1962年7月复任市法院院长至“文化大革命”。1972年9月任济南市革委政法办公室副主任,1975年5月任中共济南市委副秘书长,1978年8月至1980年2月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79年12月当选为济南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任党组副书记。曾当选为济南市第三、四、五、六、八、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2年12月离休。2001年11月17日于济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