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干(1914.2-1966.12.5)益都县张赵村(今属淄博市张店区)人。1932年2月在山东第一乡村师范读书时因参加反“托派”斗争,被开除学籍。3月被国民党当局误以共产党员而逮捕,押入山东省第一模范监狱。1937年9月出狱,参加八路军抗日游击队。194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队长、政治指导员、营教导员、工作团团长、民运科长、政治处主任等职。1944年3月赴陕北抗大学习。1946年3月抗大毕业后到东北工作,任县长、县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任哲里木盟地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1952年7月起任中共内蒙古分局办公厅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民政部副部长、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等职。1966年12月5日在呼和浩特市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