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2018)山东省莒南县路镇乡刘自龙汪村人,1929年出生,1947年参加莒南县公安局担任公安员,1948年参加莒南县独立营后改编为山东鲁中南六军分区警卫二连三排七班,1949年4月24日南下,担任浙江嘉兴地委电话员,1951年清查时期被人诬陷为家庭成分不好等原因受到错误处理和不公正对待,1956年回原籍务农,1959年到东北吉林汪清县林业局,1982年病退。历经枪林弹雨,南下渡江时腿部负伤。2018年11月3日含冤去世。后人希望联络到了解刘元洲同志的知情人,为前辈澄清史实恢复荣誉。联系电话1384438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