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曦晨 (1912—1939) 原名李世光,字梅秋。临淄县敬信乡(今淄博市临淄区 齐陵镇) 齐家终村人。革命烈士。1927年考入临淄县立中学,当选为学生会常务委 员。1930年考入山东省立第四师范,在进步教师马同贵 (马千里) 的影响下,参加 “左翼作家联盟”。 1931年5月1日,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导下,组织第四师范、省立十中、师范讲习 所等校学生集会,开展停止内战,团结抗日的宣传活动。是年参加中国共产党,任 中共益都县委青年部部长、四师支部书记。1932年,中共益都县委遭破坏,他担任 益都县党团联合委员会书记,整顿十中党支部,建立北官营党支部,并创办秘密刊 物《赤锋报》宣传马列主义。 1933年3月3日,因叛徒告密,在益都县城新华客栈被捕。在国民党第三陆军军 事法庭上,他没有暴露身份,始终以“抗日爱国无罪”答辩,法庭无更多实证,强 判他五年徒刑结案。1934年5月,被转押入山东第五监狱。在狱中,他领导难友, 要求改善伙食和享有阅读书报的权利,进行绝食斗争。司法当局把他转押山东省反 省院,他又两次领导绝食斗争,要求改善待遇,当局只好把他转回益都县山东第四 监狱。益都教育界人士闻讯,纷纷到监狱探视,轰动县城。当局为隔断他与外界的 联系,对他先后流押益都、临朐、临淄、桓台、章丘等看守所。他则利用流押机会, 沿途宣传团结抗日主张,由此,当局再次给他加刑五年。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反省院在监狱门口贴出“谁想出狱,签个名即可” 的告示,要囚犯自首出狱。李曦晨坚持要当局承认他无罪才肯出狱,直到反省院溃 散时,李曦晨才离开了反省院。出狱后,他与中共鲁东工委取得联系。回到临淄县, 与第二小学校长李人凤等创建了县内第一支抗日武装——青年学生抗日志愿军训团。 1938年2月6日,鲁东工委派共产党员杨涤生、岳拙园等来到这支队伍。7月7日,军 训团改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十团。 李曦晨任政治处主任。1939年9月, 三支队成立独立团, 他任团政治委员。同年1 2月10日他率部队转战莱芜县茶叶口 以北,被日军包围,在西周峪西山阻击敌人时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