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文,男,汉族,1925年出生,河南省清丰县人,1943年参加 工作,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3年至1944年,任冀鲁豫边区卫河县三区区队战士;1945年 至1947年,任冀鲁豫军区特务营三连副班长;1947年至1948年,任 冀鲁豫边区卫河县三区南下工作队员。 1948年至1949年,任豫皖苏边区六分区涡毫县城区仓库主任;1949 年至1950年,在阜阳地委党校学习,任中共阜阳地委工作队队员。1950 年至1951年,任阜阳县插花区仓库主任。1951年至1952年,任阜阳 县粮食局股长、阜阳地委党校学习;1952年至1953年,任阜阳县粮食 局局长。 1953年至1955年,任界首县粮食局局长;1955年至1962年,任 界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62年至1965年,兼任界首县葡萄酒厂筹备 处副主任。 1965年至1971年,在界首县电厂劳动。 1971年至1973年,任界首县棉织厂主任、书记;1973年至1979 年,任界首县水电局副局长;1979年8月至1980年6月,任中共界首 县砖集区委书记。1980年6月,任界首县交通局长、党组书记。 1983年3月至1987年5月,任界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