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元华(1924.10-2014.1),男,汉族,中共党员,山东省海阳市朱 吴乡北落村人,1924年10月7日(农历9月9日)出生,7岁时入北 落村学堂学习至12岁。1936年,考入海阳县发城镇完全小学学习,毕 业后考取牟平县青山村的山东省第六联合中学初中班。1942年7月, 经小学老师栾晋楷介绍进入胶东建国学校政权队学习。 1942年9月,参加革命,被分配做教育工作,担任小学教员,校 长。1943年暑, 经其同学孙同温介绍,参加党领导的外围组织“马列 小组”,1944年7月,经栾枫、任秀先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三个 月后转正,调海昌县昌水区委任文书。1946年夏,山东分局从胶东区 党委抽调干部,被分配至鲁南麓水县人民武装部担任政治干事,1947 年,国民党重点进攻鲁南时,麓水县委将干部、党员编成常备担架团, 随华野三纵8师活动,担任该团营副教导员,随军转战于鲁西南、皖 北、苏北一带。1948年11月28日,白沙区组成支前指挥部,担任指 挥兼政委参加淮海战役。1949年3月,宿蒙、宿南两县合并,成立新 的中共蒙城县委、县政府,调任中共蒙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51年 春,兼任蒙城县治淮政治部主任。1951年4月,参加皖北区党校学习 三个月。 1951年7月调任中共界首市委宣传部部长。1953年3月,担任中 共界首市委副书记、市长兼市政府党组书记。1953年9月,国务院将 临泉、太和两县的一部分划归界首市管辖,改称界首县,担任县委副 书记、县长。 1954年9月,支援全国156项重点工程,抽调到国营120厂担任 干部科长(120厂系在东北沦陷时期日本空军8372军用飞机修理厂废 墟上创建,1948年由10余个小兵工厂合并,1953年定名为国营120 厂,1957年启用第二厂名“国营东安机械厂”,现为“哈尔滨公安发动 机制造公司”)。1960年2月,历任干部科长、人事办公室主任、代理 人事副厂长。1962年5月,经航空工业部正式任命为副厂长(历任生 活福利副厂长、供应副厂长)。1968年,任厂革委会常委。1970年2 月,任厂后勤部部长。1972年12月,担任厂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 1979年2月,改任为副厂长。 1979年10月25日,调至航空工业部河南省灵宝县国营新卫机械 厂,担任党委书记。 1983年6月,离职休养。由于其子女都在哈尔滨,经航空工业部 干部司与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东安机械厂党委联系,按易地安置 政策接收。1984年春,回到哈尔滨。2014年1月,因病医治无效,在 哈尔滨逝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