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光同志简介:

雷光 1919年11月出生 原名杨可忠,齐河县晏城街人。1927年至1934年,在家乡读书。1935年,小学毕业后,考入齐河县立乡村师范学校,开始接受新思想,阅读进步书籍。1936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在学生中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抗日战争爆发后,组织全班同学募捐支援前线抗日将士。日军侵占齐河县城后,先后两次去济南寻找党组织,未果,回家利用随父亲搞运输之机,联络同学并继续寻找党组织。1938年,与党组织接上关系,受党组织派遣打入敌伪合作社,侦察敌伪活动,提供情报,并根据党组织要求采购所需物资。1940年秋,任齐河县抗日民主政府财政科长。期间,积极开展工作,增加财政收入,受到专署表扬。1943年初,任县公安局长。1944年1月,齐河、禹城合并,建立齐禹县后,仍任公安局长。1945年10月,任齐禹县委委员。曾代表齐禹县人民政府向军调小组汇报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的烧杀抢掠罪行。   1946年3月,任济宁公安局第三分局局长,负责济宁市第三区的户口清查、社会治安秩序等项工作。同年9月,随市党政机关撤离济宁,到蜀山特别区办事处公安局帮助工作。11月,任南旺县公安局局长。1947年3月,在国民党军队对山东解放区的重点进攻中,率领武工队坚持就地斗争,曾捕获国民党军的一交通员,缴获重要文件,受到军分区表扬。1948年3月,任南旺县民主政府县长,带领全县人民为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1949年2月,随军南下。同年5月,任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局长。1951年春,任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副处长,后任处长。1954年,到江苏省邳县帮助开展统购统销工作,圆满完成任务。1955年后,历任国家外交部人事司专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处处长、外事办公室副秘书长兼外事处副处长、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广东省旅游局局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1989年9月离职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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