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璇(1919~1974),女,又名惠英,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大布村人。 生平: 1919年出生苏州,就读于武昌、南京小学、初中。 1937年,在南京汇文女中读完高中2年,因抗日战争爆发,随母回乡,任教于大布小学。 1938年7月,偕6个青年,背着家人奔赴延安,在广州被拦劝回乡。9月底,以求职、上学为名,带领14岁的妹妹永年赴广州,在八路军办事处帮助下,乘火车抵武汉,绕道襄樊、南阳、潼关到西安八路军办事处。11月中旬抵达延安,姐妹同进抗日军政大学女生大队学习。 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3月,随\\\\\\\"抗大\\\\\\\"二分校奔赴晋察冀边区前线,历任河北唐县妇救会组织部部长,边区妇联巡视团团员,河北二、四专区\\\\\\\"妇救会\\\\\\\"、\\\\\\\"抗联会\\\\\\\"组织部部长等职。其间,两度在边区党校学习、整风。 1940年秋,任雁北工作团副团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干事、支委,齐齐哈尔市第二、四区区委书记。 1948年10月,重回沈阳市任被服厂工会主席,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女工部长,市妇联会主任,市委妇委书记。 1951年起任大连玻璃厂厂长达15年之久,屡获中央嘉奖。《人民日报》于1953年3月,配照片报道她的事迹。 1956年起,当选为中共旅大市委候补委员。 1965年回广东,任省建设局副局长。 1974年因病逝于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