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法 王纪法,莒南县坊前镇王家坊前村人。1919年出生。少时家庭贫困,不能上学,在家务农。1942年在当地参加了抗日武装——青年抗日先锋队和游击小组,先后任村公安员和联防区公安组长,“青年抗日先锋队”队长。1942年至1943年在村里任民兵队长和公安组长。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月,被组织上调到县公安局学习,于1944年4月回到桑庄任区公安员。1945年1月,根据上级指示,组织民兵武装参加对驻 花峪头的日伪军据点的夜袭。在战斗中负伤,两颗子弹贯穿左臂,流血过多昏倒过去,被战友们救起送华东军区第二包扎所手术治疗。战斗结束后受到上级武装部通报表扬。1947年4月任桑庄区长,参加了莱芜战役的支前大队。1948年8月调华东支前司令部莒南担架团第二担架营任教导员和党总支书记,随部队参加了淮海战役并随部队南下。在莱芜战役和淮海战役中立过二等功。1949年5月到达江淮(现安徽省)后,在安徽省嘉山县政府任民政科长。1949年7月又被派驻华东支前司令部苏南前办二粮站任粮库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做后勤保障工作。1949年在南京参加西南服务团,在服务团参加了三个月学习,然后分到西南服务团五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任分队长,此后与西南服务团随第二野战军进军大西南。重庆解放后,历任第一生产教养院农场场长、第三收容所所长、保育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等职。1953年后历任重庆市民政局人事科长、局机关党总支书记等职。后任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后经四川省委批准为 正厅级干部。王纪法坊前镇王家坊前村人,1919年出生。少时家庭贫困,不能上学,在家务农。1942年在当地参加了抗日武装——青年抗日先锋队和游击小组,先后任村公安员和联防区公安组长,“青抗先”队长。1942年至1943年在村里任民兵队长和公安组长。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4年1月,组织上调王纪法到县公安局学习,于1944年4月回到桑庄任区公安员。1945年1月,根据上级指示,组织民兵武装参加对驻花峪头的日伪军据点的夜袭。在战斗中,王纪法中弹负伤,两颗子弹贯穿左臂,并打碎骨头,当时流血过多昏倒过去,被战友们救起送华东军区第二包扎所手术治疗。战斗结束后受到上级武装部通报表扬。 1947年4月任桑庄区长,参加了莱芜战役的支前大队。1948年8月调任华东支前司令部莒南担架团第二担架营任教导员和党总支书记,随部队参加了淮海战役并随部队南下。在莱芜战役和淮海战役中立过二等功。1949年5月到达江淮(现安徽省)后,在安徽省嘉山县政府任民政科长。1949年7月又被派驻华东支前司令部苏南前办二粮站任粮库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做后勤保障工作。1949年在南京西南服务团,培养新解放地区的地方管理干部,王纪法在服务团参加了三个月学习,然后分到西南服务团五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任分队长,此后与西南服务团随第二野战军进军大西南。 重庆解放后,王纪法先后担任第一生产教养院农场场长、第三收容所所长、保育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1953年在重庆市民政局任人事科长、局机关党总支书记。“文化大革命”后任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后经四川省委批准为正厅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