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仕臻同志简介:

主仕臻汀水镇主家岭村人,1926年3月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44年7月参加革命。194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区武工队队员、县爆炸队队员。1947年11月调汀水区委任区学党支部书记。1948年8月任汀水区财粮助理。1948年11月参加淮海战役支前工作,任第三野战军一纵一师粮站站长。1950年6月调莒南县税务局,先后任股长、副局长。1955年10月任板泉区委副书记。1958年7月任莒南县农业局局长。同年11月任路镇公社党委书记。1959年12月任涝坡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并当选莒南县委委员。1962年8月调县委组织部任副部长主持县委组织部工作(部长离职学习,后调离)。“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冲击批判。1970年恢复工作,先后 任县革委政治部组织组负责人,坊前人民公社党委书记。1972年10月任县委常委、县革委政治部副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1975年6月任县委副书记(1975年6月至1976年9月兼县委组织部长)。1978年10月调郯城县工作,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0年离休,享受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 主仕臻在革命战争年代作战勇敢,多次立功。抗日战争期间,因俘敌、缴获武器,被县武委会通令表彰。1947年参加莱芜战役荣立大功一次。在淮海战役支前工作中,随前线部队行动,参加了著名的碾庄围歼黄伯韬兵团、解放徐州等战斗,因表现突出被纵队政治部和县支前指挥部记功两次。新中国建立后,主仕臻参加了组建县税务局工作。在担任区、公社党委书记期间,常年坚持在生产第一线,与农村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1961年《大众日报》发表通讯,介绍了他认真学习、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事迹。在主持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其做法被山东省委组织部在全省推广,并在全省会议介绍经验,莒南县被山东省委列为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基点县。“文革”初期,主仕臻多次受到冲击和批斗,恢复工作后不计个人恩怨,团结干部群众,平反冤假错案,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注重选拔培养年青干部,为稳定大局,发展生产,抵制“文革”负面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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