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正平 原名邢立中,字正平,筵宾镇邢家水磨村人,1924年生于辽宁省新宾县。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军占领东北,全家逃回山东莒县城;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莒县城,家产被日军飞机炸毁烧尽,全家又逃回祖籍邢家水磨村。先进私塾读书,后考入莒县中学。 1940年9月,叔父邢捷三(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带其参军,先到滨海剧团工作。1940年冬至1941年春随山纵二旅突进剧社一、二分社活动,任分队长。1942年4月14日到泽东青年干校学习。8月入党。9月毕业返回滨海剧团。后剧团调归新百十一师。滨海剧团调新百十一师改为师宣传队,邢正平改名井邑。10月调三三三旅六六六团先后任五连、机炮 连、三连政治指导员。1945年6月任滨海支队(支队长万毅)宣教干事兼宣传队政治指导员。抗战时期,先后参加了第三次甲子山战役及滨北地区的多次与日、伪军的战斗。日军投降后,东北挺进纵队成立(司令员万毅),滨支宣传队调归纵队政治部,9月改为工作队,任指导员。东北挺进纵队抵达东北后即改番号为东北民主联军第七纵队,1946年四平保卫战 后改称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任三师政治部教育干事。1947年1月任七团宣教股长。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参加了“四打四平”、“其塔木战役”、“秋冬季攻势”、“辽沈战役”、“平津战役”等。 1950年12月参加抗美援朝,调志愿军运输三十二团任政治处主任。参加了1-5次战役。1952年调志愿军后勤速成学校任教务处主任。1958年9月转业到天津市,任市人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1972年任市邮电管理局办公室主任。1980年任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1985年离休(副局级待遇)。离休后任天津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邢正平1955年被授予少校军衔。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国旗勋章。离休后获司法行政一级金星荣誉章。并多次获天津市委、市政府先进离休干部称号及市直机关、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离休后,在天津市神州书画进修学院学习毕业,作品多次获奖,并入编<书法名人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