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方(1910 -2001) 原名庄宝时,字毅生。大店镇大店七村人。父亲是同盟会会员。幼读私塾,1922年入莒县城小学读书。1927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五中学,开始接受学校地下共产党的进步教育。1931年到北平,入宏达中学高中部读书,时值“九一八”事变,他积极参加反对日本侵略中国的宣传活动。1933年考入北平中国大学国学系。1935年,在“一二九”运动中,他响应共产党的号召,积极参加宣传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加入到中共华北局组织的平津流亡学生行列,去南京参加战地服务团,到河南农村做民运工作。期间,他深入发动群众抗日,并同当地共产党组织不断联系。经地下共产党组织的王少庸介绍,他于1939年1月在 河南永城参加新四军。为了避免战地服务团与新四军发生磨擦,他改名“庄方”。 1939年1月,庄方在新四军第四师政治部等待分配工作,同另外两个青年学生办了一期壁报,有文章,有插图,受到师长彭雪枫的赞赏。彭雪枫决定办一份油印小报,定名《拂晓报》,庄方成为该报创始人之一。同年7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期间,他任编辑、编辑部副主任、主任,新华通讯社淮南支社社长。报纸由油印到铅印越办越好,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和八路军总司令朱德为之题词鼓励。题词原件一直由他带在身边,直到六十年代初交给江苏盐城地区《拂晓日报》档案室收藏。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当时任新四军第四师参谋长)张震,在革命回忆录丛书《红旗飘飘》第6期《回忆彭雪枫同志》一文中,对他和另外两人积极办报的情景有所记述。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11月,庄方随新四军到山东,任《大众日报》资料室主任、新华通讯社山东总分社副主任、华东总分社副主任、《大众日报》副总编。 1950年,庄方调新华通讯社任秘书处主任、国内部副主任。1955年为加强同苏联的关系,中央创办《俄文友好报》,他任党支部书记、副总编、中苏友好协会党组成员。1957年,他负责报社整风,有几个青年编辑被打成“右派分子”,他被说成“黑后台”。1958年春下放到平度县任县委副书记,在整风补课时被下放到历城县“劳动锻炼”。期间,他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劳动之余帮助所在公社做了大量新闻报道工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1961年中苏论战开始,他被调回北京,任国家广播事业局第一亚洲部副主任,参加对苏广播。“文化大革命”受到冲击,被批斗、抄家、罢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次运动强加于他的不实之词被推倒。他已年届70岁,不能担任繁重工作,仍任副主任。 1985年庄方离休后,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中国革命烈士传》的编写,任第一编辑室主任。1986年2月,《人民日报》在《树立丰碑的人》一文中对他的奉献精神给予报道。1997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他“全国老年精英”奖。 2001年5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