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云翔 大店镇人,1927年11月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1934年至1940年在大店读书,1942年2月参加青年抗日先锋队,并参加过抗日游击小组。1944年11月正式脱产参加滨海工商局莒沭县局,在稽征科当稽征员。1945年5月调莒沭总商店任会计员。两次立大功,并被选为滨海区工商局工作模范。194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底评功时(当时正开展立功运动),庄云翔被评为两个大功、三个二等功,并被评为工作模范,获得奖章、奖状。1948年4月调滨海工商局专卖科任科员。1948年11月调鲁中南区工商局专卖科任科员。1949年3月调鲁中南专酿公司及所属尼山总酒厂,任会计科主任。1949年9月调山东省烟酒管理局会计科任科员。1950年 1月调山东省烟酒专卖公司任会计科一等科员,1952年任基本建设科科长,1953年3月调计划科负责地市公司、二级站、生产厂的计划制定,1956年任业务科科长,主管专卖的行政事宜。1957年4月调山东省商业服务干校任教务科科长。1957年下半年因给省委写了一份建议书(主要解决山东在多方存在的过“左”的问题)被打为右派。1958年5月正式决定为右派,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级别由16级降为26级,下放劳动改造。1961年春摘掉右派帽子,调回公司业务科工作,先任办事员,后任科员。 1979年1月平反,恢复党籍、科长职务。1980年12月任升为副经理。1983年7月任山东省副食品糖酒茶叶公司经理。1986年11月行政级别调为14级。1992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