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 曾用名牛真宇,女,安丘市景芝镇前屯村人,1918年9月出生。在本村完小毕业后,考入济南女子师范读书。1937年10月,日军侵略济南前夕回家。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2月调到五地委(滨海区)。1940年底调莒南县作妇女工作。1942年任莒南县委妇委书记、莒南县妇救会长。1944年调滨海区民运部工作。1949年至1954年历任滨北地委、胶州地委妇委副书记、书记。1954年至1956年任胶州地委、莱阳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委委员。1956年至1967年2月任莱阳地委、烟台地委组织部长、地委常委。“文化大革命”期间,除遭受造反派批斗,即在机关、工厂、农村、“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在“五·七”干校,因身体被折磨患多种疾病,难以继续坚持劳动,被当时由造反 派掌权的组织部门,确定办理退休。直至1979年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平反冤假错案决定,个人冤案才得以平反,由组织决定重回组织部工作任顾问。1983年烟台地区改制,建立烟台市,由市委决定,调市政协任副主席、党组成员。1985年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