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祥同志简介:

刘东祥(1929-1974.2) 济宁市任城区石桥镇刘家营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自幼勤奋好学,并受先进思想的影响,于1944年7月在南阳湖参加游击队。1945年1月在鲁南区党委青年干校学习。194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3月至1950年7月先后任鲁南区党委报社印刷厂排字股副股长、股长,鲁中南报社印刷厂排字股股长。 1950年7月调莒南县工作。1950年8月至1953年1月任县委宣传部干事。1952年8月至1953年1月在山东分局党校学习。1953年1月任洙边区委书记。1954年6月任壮岗区委书记。1955年1月至1956年2月任莒南县委财贸部副部长。1955年4月至1961年12月任莒南县委委员。1956年3月至 1958年7月任莒南县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1958年7月至1959年10月任莒南县委宣传部长。1959年11月至1961年10月任壮岗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他带领壮岗人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壮岗的水浇田面积达到2.5万亩,是解放前的17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荒滩,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1961年12月至1962年7月任莒南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期间,认真总结全县各方面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宣传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使莒南县的宣传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1962年7月至1967年2月任莒南县委监察委员会书记、县委常委(1965年9月后为兼职)。1965年9月至1971年11月、1973年2月至1974年2月任莒南县委副书记。1971年11月至1973年2月任县委常委。1968年3月任莒南县革委委员,1970年2月至1974年2月任莒南县革委副主任、县革委核心组成员。他继续保持着艰苦奋斗的作风和人民公仆的本色,经常深入基层,同群众打成一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他坚持党性,严格执纪,既保护培养了一批党的好干部,又果断处理了一些违纪党员,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经受住了“反右倾”、“文化大革命”等历次政治运动的严峻考验,并表现出很高的政治觉悟。他坚持原则,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对常委分工的工作大胆负责,任期内,分管的党群等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1973年春任辛大铁路工程指挥部政委。1974年2月9日因心肌梗塞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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