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华(1929.12-1990.3) 坪上镇后野泉村人。1937年4月在本村上小学。1940年9月任村儿童团团长。1947年1月任村团支部书记。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任路镇区委组织干事。1950年1月任路镇区委组织委员。1952年3月任路镇区委副书记。1953年4月调中共莒南县委农村工作部工作,任驻石泉湖、官地村等村的工作组组长。在县委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培养出石泉湖、官地村等农业合作化典型。1956年12月至1976年9月任岭泉区(乡、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60年7月至1971年11月为莒南县委候补委员。刘希华在岭泉工作20年,为岭泉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工作积极认真,作风扎实,带领群众大搞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他经常深入工地,与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打机井、修渠道,修了左山水库,扒了鲁沟河。1974年沭河洪水暴发,傅家、砖疃等村被淹,他坚持在第一线抢险救灾。他善于抓典型。培养出莒南西部的高产典型——庞疃村,稻改的典型——后道口村、吕刘濞子村。 1976年9月至1979年9月任中共莒南县委常委,1976年9月至1978年3月任县委组织部长。在县委的集体领导下,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1979年9月后在莒南县农林水利办公室、农业委员会工作。1986年4月任莒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0年3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