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先 曾用名刘修龄,岭泉镇吕刘濞子村人,1915年出生。1922年就读于县城模范小学,后因母亲病故,回家务农。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县委党训班学习。而后在八路军驻莒南办事处民运工作团工作。1940年初赴山东第一区党委党校学习,后任中共坟疃乡支部书记,乡分队指导员。1941年任莒中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秘书、县机关支部书记。1943年任莒中县陵阳分区委代书记,同年7月赴中共山东分局滨海区党校学习,年底回莒中县中楼区任各界救国会会长。1945年任莒中县政府司法科副科长。1948年赴华东局建设大学学习,后调华东局财办工作队随军参加接管城市工作,并任接管组组长。接管张店、周村。同年参加解放潍坊、济南战役。潍坊解放后任潍坊特别市法院犯人教育所指导员。济南解放后任济南特别市政府机关指导员、党支部书记。1949年随军南下,任南下干部纵队一大队直属中队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同年5月随军接管上海市嵩山区。先后任嵩山区接管委员会秘书、嵩山区委委员、副区长、政协副主席。1956年调至上海市卢湾区工作,先后任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等职。198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