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平 女,涝坡镇官岭前村人。1925年12月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跟父母兄弟给地主种地,受剥削压迫。1940年家乡解放后,全家都向地主恶霸作斗争,积极支援前线。1943年任村妇救会会长。积极组织妇女支援前线,完成任务出色。194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被提拔担任涝坡区政府生产助理员和区妇救会会长。在发动青年参加八路军的工作中,带头送16岁的弟弟参加了一一五师老六团。1946年被调到莒南县妇救会工作,积极组织妇女生产,纺线织布,支援前线。1947年被滨海三地委妇委会授予先进工作者,受到奖励。 1949年2月随军南下,编入南下干部纵队一支队六大队五中队。1949年6月到达浙江省台州地区。 南下干部纵队一支队六大队五中队(莒南)的同志接管黄岩县的工作。她担任首届县妇联主任,参加县委工作组,在城区蹲点,住在黄岩城南土墅村。当时,当地国民党散兵土匪很多,她们白天工作,夜间轮流站岗,严防敌人袭击。 1950年3月被调到浙江省委组织部。原准备解放台湾时去台湾工作,后因形势变化,参加省委土改工作队去杭县搞土改,任工作组组长。在杭县康桥、义桥、占桥等农村发动群众进行反霸斗争、土地改革和生产运动。1951年分配到杭县工作,任县妇联主任。1953年调到速成中学学习,担任总支委员、支部书记。1958年任杭县县政府副县长。大办人民公社后成立联社,任半山联社副主任。1960年6月调任杭州市拱墅区监委书记、区委常委。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被打倒靠边。恢复党组织关系后,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街道党委副书记等职,后到“五七”干校学习劳动。期间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1979年调任杭州市妇联副主席、党组书记。连续两年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机关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1983年底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