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科( 1921-1991.1) 文疃镇文疃村人。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文疃村青年大队长、联防公安员、村团长、村指导员。至1947年2月脱产任莒南县薛庆区农民协会主席。是年闰二月初二,薛庆区评功委员会为其评定小功一次,颁发的“勇敢杀敌、人人钦佩”功劳证明书载明“孙庆科当乡队长,对工作非常积极,吃苦耐劳,精神很好”。是年3月6日,薛庆区公所又为其记初功两次、小功一次,其“保家卫国立功奖状”载明:“孙庆科对工作关心,上级传达马上就办。担运兵出佚时,他掌握节约,教育大家要吃苦耐劳”。是年5月调莒南县支前指挥部工作,11月带领莒南县担架团开赴前线,历经高密、莱阳等战役,转战千余里,荣立大功一次。他带领的担架团被华东野 战军第七纵队司令部授予“全钢担架团”称号。1948年1月,应部队首长要求参军,随华东 野战军七纵四师自胶东南下华中,任卫生队指导员。是年3月,在益林战斗中因抢救伤员负伤,荣立一等功,后被评为三等甲级革命残废军人。是年秋新浦(连云港)解放,由滨海六军分区政委谷牧任命为新浦军管委员会指导员。1950年4月任济宁地委农委检查组组长。1951年10月任中共兰陵县七区区委副书记、区长。1956年7月被选拔到济宁地委干校学习,1959年7月干校毕业后任中共峄县县委副书记、峄县县长。1962年1月任中共枣庄市峄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大力发展该区工农业生产,使峄城经济得到快速恢复和发展。因解放战争时的伤口病情复发,加之严重的关节炎、高血压、神经衰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遂于1964年3月离职休养。1991年1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