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权莒县黄花圈村人,1922年8月出生。1939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初冬调莒南县委组织部任干事,后到洙边区委任组织委员。1941年初夏,他到滨海地委巡视团任小组长,到日照碑廓、车河、赣南苘庄湖、界崖一带开辟新区。中途回莒南代理洙边区委书记。秋初到莒县整顿支部。冬初,回地委巡视团,在团长耿诚带领下,到沭水县发动群众备战、反扫荡。参与了领导渊子崖群众打击日本侵略者的保卫及其善后工作,并担任板泉区委书记。1943年秋末,调莒临县苗蒋区代理区委书记。而后筹备县各界救国会,在全县范围内发动群众开展以“反奸反霸”为内容的民族民主斗争,组织民兵,动员参军。1945年在全县群众大会上被选为莒临县各救会主任兼农救会长、莒临县和滨海地区的参议员,出席山东省群代会的代表。1945年12月任莒南县农救会长。1946年6月他调滨海地区各救会,率工作队到郯城县沭河区开展工作并兼任书记、区长。1948年春,他任临沂县人民政府秘书科长,负责生产救荒。不久到华东支前司令部政治部工作。1949年4月随军南下,在干部纵队一支队司令部任秘书。5月抵达杭州。先后任杭州市军管会秘书,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科长,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公安干校负责人,负责筹备恢复省公安干校工作。1983年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