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岗(1918 -1991) 原名李志培,曾用名李继陪,化名林岗。日照市东港区城关镇十一村人。初中文化。1938年7月参加革命,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与同学一道投奔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八路军二支队独立营。1939年6月奉命回日照县委,组织发动抗日游击队的工作。1942年3月任日照县大队教导员,同年10月任日照县武装科长。1943年3月任副科长,6月至11月任科长。1944年3月任日照县武委会主任。1945年8月至1946年8月任日照县人民武装部长。1947年9月至1948年6月任莒南县人民武装部长兼任莒南县总团副政委。1948年3月兼任莒南县独立营副政委。1948年任鲁中南纵队47师特务营教导员。1949年任35军103师后勤处 政委。1950年任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军需处政委。此时因多年征战积劳,任职不久即身患重病,从此住院治疗休养,长达六年之久。1958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大学,历任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等职。1983年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 林岗自投笔从戎,参加革命后,出生入死,战斗不懈。抗日战争时期,在莒县、日照、莒南境内,坚持抗击日伪军的游击战,多次组织参加围歼日伪军、攻克要镇据点的攻坚战。解放战争时期,在鲁南战役中亲率爆破大队配合部队打阻击战。在淮海战役中参加运动防御 战。在渡江战役中参加三浦战役。为抗日救国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重要贡献。为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授予他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大学后,长期带病工作,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把毕生的精力,无私地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1991年4月病逝。